一、离婚与婚姻无效和撤销有什么区别
离婚与婚姻无效和撤销的区别如下:
1.性质和原因不同。婚姻无效与撤销是对违法婚姻关系的处理和制裁,婚姻无效或撤销的原因在结婚之前或之时就存在;离婚是对合法婚姻关系的解除,离婚原因一般发生在结婚之后。
2.请求权主体不同。离婚的请求权只能由当事人本人行使,其他任何第三人无权代理。而无效婚姻与可撤销婚姻的请求权,除由当事人双方或一方本人行使外,还可以由利害关系人和有关机关行使。
(资料图片仅供参考)
3.请求权行使的时间不同。离婚请求权只能在双方当事人生存其间行使,如当事人一方死亡,另一方不能提出离婚。而婚姻无效或撤销的请求权既可在当事人双方生存期间行使,也可在当事人双方或一方死亡后行使(只要没有超过法定的请求期限)。
二、申请婚姻无效有时间限制吗
认定无效婚姻没有规定的时间限制。即婚姻无效不适用诉讼时效。法律快车提醒您,根据相关法律规定,诉讼时效适用于一般的请求权。而婚姻无效属于法律强制规范,无论何时发现,均应当对其作出无效的裁判。
《民法典》第一百九十六条下列请求权不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:
(一)请求停止侵害、排除妨碍、消除危险;
(二)不动产物权和登记的动产物权的权利人请求返还财产;
(三)请求支付抚养费、赡养费或者扶养费;
(四)依法不适用诉讼时效的其他请求权。
三、怎么起诉婚姻无效
如果以重婚为由的,由当事人的近亲属及基层组织,以未到法定婚龄为由的,由未到法定婚龄者的近亲属,以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为由的,由当事人的近亲属向法院提起婚姻无效的确认之诉。法院经审查,确定情况属实的,应作出婚姻无效的决定,并通知登记的婚姻登记机关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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